宁波华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新闻详情

27
2024-08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工程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材管理中心、建设安质总站、建筑市场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质量月”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在全市建筑行业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质量工作决策部署和省级有关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高工程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技术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增强参建主体质量意识,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为建设“质优宁波”,打造“质量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2024年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将于9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分级有效组织开展活动。

(一)市本级

1.持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治理,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强化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治理,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治理检查,以进场材料、开裂渗漏、外墙外保温脱落、全装修、小区室外排水管道等内容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和监理单位质量责任,提升住宅工程细部设计质量,强化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管控,大力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有效预防和治理住宅工程质量缺陷,切实提升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2.开展住宅工程监督检测,完善质量监管举措。开展住宅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针对住宅工程投诉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有序开展桩基钢筋笼长度检测、外墙外窗淋水试验、外墙抹灰拉伸粘结强度检测、烟道防窜烟防倒灌现场性能试验、混凝土强度等内容的检测,对投诉问题突出地区的住宅工程质量缺陷,扩大监督抽测范围。聚焦住宅工程多发质量缺陷的管控,规范我市住宅工程参建单位市场行为,落实参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住宅项目交付质量品质,实现我市住宅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3.全面规范检测行为,压实质量检测责任。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规范检测行为和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检测机构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工程检测合同签订行为,规范检测单位留样封存、仪器管理、报告出具、量能匹配等各类检测行为,严厉查处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报告、恶意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制约的联动效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长效管理机制。

4.召开质量技术研讨培训会,以技术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针对住宅工程陶粒砖、外墙防水涂料、屋面防水等几项突出问题为导向,邀请相关重点企业及专家进行研讨,结合规范标准、案例分析,深入剖析质量缺陷产生原因,提出可操作性的技术措施。组织召开质量缺陷管理培训会议,邀请业内资深专家授课,针对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关键环节、薄弱环节进行精准讲解、重点培训,达到固本强基、补短强弱,提升监督管理人员能力,着力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5.紧盯质量缺陷治理,以技术措施推动质量提升。建立住宅工程质量缺陷治理技术措施成果发布制度,每年发布一批缺陷治理技术措施。针对质量信访投诉的热点、痛点问题,列出住宅工程质量缺陷治理的技术措施研究方向,由企业申报,针对缺陷治理的重点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准确把握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产生的根源,并组织编写符合本地实际的专项治理技术措施,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缺陷治理工作。采取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缺陷,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

6.开展质量观摩交流活动,推动示范工程创建。组织项目质量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活动,集中展示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优秀案例,交流行业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推广介绍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样板引路、工程质量缺陷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先进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头引路作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7.开展检测能力比对,锤炼检验队伍本领。为进一步提升检验技术能力,适应新形势下检测行业发展需求,激发工程质量检验队伍的整体活力,促进工程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提升,市建设安质总站组织开展检测能力比对活动,为质量检测机构搭建展现技能、切磋技艺、相互学习、共同提升的平台,助推各检测机构提升自身技术能力、加强业务建设,促进全市检测行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开展宣传交流,营造活动氛围。组织宣贯,认真落实。参与全市“质量月”启动和优质工程现场观摩会,动员部署辖区内各项目开展“质量月”活动,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影响力,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质量提升等质量活动,深入相关企业和房屋市政施工工地,实施精准质量服务、技术交流活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持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责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一是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情况。二是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治理行动,聚焦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突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三是持续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开展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和标养试块专项抽查,通过通报批评、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措施,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3.举办观摩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施工工地质量标准化观摩活动,总结先进企业质量管理经验,推广工程质量管理、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工程质量缺陷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先进做法。学习质量奖获奖组织抓质量创品牌取得的成就,弘扬工匠精神,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做法。

4.推动创优夺杯,树立标杆引领。各地要推进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积极筹划和推进各项目争先创优工作,树立标杆、弘扬先进,传播先进建设工程质量文化,展现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品牌形象。

(三)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建筑业企业

1.强化质量责任落实,提升项目质量意识。积极落实市、区关于“质量月”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企业“质量月”活动方案,积极动员部署,督促相关工程项目部认真开展“质量月”相关活动,确保质量意识落到实处,推动企业质量水平提升。

2.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质量管理氛围。工程参建各方主体通过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3.弘扬建筑工匠精神,举办“质量大讲堂”。全市各参建企业要结合在建工程项目特点,以工程质量缺陷为导向,利用党建活动、技术交底等时机,集中举办一期“质量大讲堂”,组织学习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分析质量缺陷案例,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技术培训。参建企业组织人员参加质量技能比武、质量标杆评选等争先创优活动,以人员能力提升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

4.开展工程质量排查行动,推进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对各单位在建项目进行质量综合检查。要认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消除质量不合格问题;在项目部自查的基础上,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整改;重点对进场材料、开裂渗漏、外墙外保温脱落等质量缺陷进行检查。自觉扛起质量责任,维护稳定向上的施工生产秩序。

(四)市建筑业、检测、市政等协会组织

1.组织施工质量研讨会,总结提炼质量管理经验。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尤其是住宅工程施工质量,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召开住宅工程质量缺陷讲座,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讲授工程质量先进工法和施工过程中控制要点、难点进行讲解,解决目前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并分享先进施工方法与理念。共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2.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升检测能力水平。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全市建筑业企业质量员、检测员参与数字化质量检验检测职业技能竞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从业人员比学赶超氛围,提升全市检验检测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检验检测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广大建筑业职工勤于钻研技术,练就过硬本领,为全市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3.开展检测技术讲座,以交流促能力提升。市检测协会组织邀请相关专家讲解及分享技术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市项目桩基检测技术水平,规范检测过程和判定依据。技术讲座通过理论结合现场实际开展,针对技术和经验对桩基检测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积极、广泛的交流与探讨,各单位通过培训、学习系统理论知识,结合桩基检测实际操作,对检测过程注意事项进行总结提炼,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对结果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定,全面提升桩基检测水平。

4.开展无障碍设施施工技术讲座,高标准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于细微之处体现人性化关爱,全面提升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市市政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施工技术讲座,以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标准为指引,结合施工技术经验,指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熟悉、掌握、应用标准,更高质量建设无障碍设施,助力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与环境美好相结合、与人性化设计相结合,创造服务于人的更美好生活场景。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精心策划,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因地制宜地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让建筑业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唱主角,联合各行业协会组织,聚焦工程质量缺陷,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着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追求、社会崇尚的浓厚质量氛围。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小结及活动情况照片(不少于5张)报我局。联系人:徐超,联系电话:89187252。


附件:2024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9日


详情登录:http://zjw.ningbo.gov.cn/art/2024/8/19/art_1229325543_1790647.html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