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23〕43号)精神,申报对象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面试成绩作为评委评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短信通知。
二、面试地点:
海曙区柳汀街557号宁波人才大厦5楼报告厅。
三、面试内容:
专业基础知识。
四、有关要求:
1、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参加。没有参加面试的人员,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将提交评审委员会,作为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请提前告知,联系电话:89180509。
2、面试人员请随带身份证。
3、因面试场地停车困难,建议公共交通出行。
宁波市住建局组织人事处
2023年9月18日
详情登录:http://zjw.ningbo.gov.cn/art/2023/9/18/art_1229322076_4310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