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建设工程评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 43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3) 163号)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9) 74号 )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详情登陆:http://zjw.ningbo.gov.cn/art/2023/6/6/art_1229325543_1774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