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代建)服务业务的工程监理企业。
二、项目范围
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代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三、基本条件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经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招投标;
(二)服务内容须包含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
(三)工程项目信息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完成,且项目状态显示为竣工验收。
四、申报材料
(一)《“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申报汇总表》(表式见附件1)Excel文档、打印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
(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快照或截屏;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代建)合同扫描件;
(四)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标段信息网页快照或截屏。
五、报审程序
(一)申报单位于每季度第二个月15日至月末,将申报材料打包发送到本协会邮箱,并打联系电话确认。
(二)我协会组织专家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三)我协会将审核结果汇总上报市住建局认定。
六、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对于项目竣工验收后超过一年报送的,我协会不予受理。
(二)各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协会将上报市住建局处理。
协会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905室
协会联系电话:87242895
协会邮箱:nbjlxh@163.com
附件1:“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申报汇总表
详情登陆:http://www.nbjl.org/cgi-bin/nbjl/article.plx?action=show&smclass_id=sm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