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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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关于做好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监察支队,市安质服务总站,市建管服务总站,市建设数据和档案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关于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8号)、《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甬建发〔2021〕9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
“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已完成开发工作,即将上线试运行,为确保系统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收集阶段(11月1日—11月24日)

(一)良好行为信息

1、建筑业企业(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对

照《实施细则》,对本企业有效期内的良好行为信息收集汇总(良好行为信息需对应相应证明文件,下同)。

2、《实施细则》中被列入信用评价的人员良好行为信息由相应人员自行收集汇总并报给企业信用系统负责人。

(二)项目管理信息

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对2021年5月1日—11月25日内本单位监管项目的所有施工现场检查资料(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工通知书、监督意见书或其他按规定制发的监管文书)进行分类和汇总。

(三)信息导入

市建设数据和档案中心负责将“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原系统)中的企业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导入新系统。

二、信息自查自纠和补充录入阶段(11月25日—12月25日)

(一)企业自查自纠。企业用原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新系统,对本企业的企业信息、项目信息、人员信息进行自查,信息有误的可直接修改后提交审核。涉及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有异议的,可将异议资料报送企业注册地或首次登记地建设主管部门核查。

(二)项目、标段信息核对。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监管范围内项目标段、单体信息进行核对,包括单体所属的标段及参建主体、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其中的合同金额,应使用半角数字(以万元为单位),不能用费率(下浮率)代替合同金额。

(三)良好行为信息补充录入。企业将第一阶段收集汇总的良好行为信息资料(需提供证明材料)在新系统上录入并提交,由企业注册地或首次登记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上报。

(四)项目管理信息补充录入。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第一阶段收集汇总的施工现场检查资料,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评分,并在新系统中录入。

(五)不良行为导入。市建设数据和档案中心将原系统中11月25日前存在的按《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仍在追溯时限内的不良行为信息导入新系统。

四、系统运行说明

1、自11月1日零时起《实施细则》实施,原系统仍正常使用,实行双系统运行。试运行期间企业的信用分和信用等级按原系统生成的信用等级执行,新系统暂不与招投标挂钩。如影响到企业投标,可由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资料;

2、为避免新系统试运行初始阶段因各方信息录入不同步影响数据导入,定于11月25日零时起,新系统开放用户操作权限。

3、从11月25日起至新系统正式运行,企业和建设管理部门需在新旧两个系统操作,相应的信用信息(包括企业良好信息、企业不良信息)应录入双系统。

3、11月25日起,项目管理信息由项目管辖地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模块设置要求依据现场检查资料等分别在双系统内录入项目评分信息。

4、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拟于2022年1月1日零时起新系统正式运行,原系统和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停止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市监察支队、市安质服务总站、市建管服务总站、市建设数据和档案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以及各区县(市)、功能园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集中力量,落实专人负责,于11月5日前报送至建筑市场处邵云锋(浙政钉),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和审核。

(二)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信用信息对企业的重要性,严格把好审核关。在审核过程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及时解决企业在自查自纠和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力求使新系统中的信息准确无误,为客观评价企业的信用分和信用等级奠定基础。

(三)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未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不认真导致建设主管部门在重新审核中发现问题的,以及提供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将予以信用扣分。

 

附件: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联络员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详情登陆:http://www.nbecw.com.cn/NewsShow.aspx?Id=26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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