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专家库和专家论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21〕21号)的要求,根据专家组仔细查阅申报材料并严格筛选、讨论,共有762份材料符合申报条件。名单公示见附件。
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致电市住建局科技设计处,施老师,89180585。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详情登陆:http://zjw.ningbo.gov.cn/art/2021/10/14/art_1229322076_3792151.html